耳尖的小厮听到福伯的话,不禁好奇的问道,“福伯,您说什么王爷王妃回府呢?咱们王爷可是到现在也没成亲啊,哪里来的王妃娘娘呢?”
“臭小子不做事,尽在这里打听消息。”
福伯瞪了他一眼,“谁说咱们王爷没有成亲?!”
“的确没有成亲呀!皇上曾给咱们王爷指了一门婚事,咱们未来的王妃娘娘不是翰文公府上的小姐么?”
小厮摸不着头脑,疑惑的说道,“那位小姐如今都还待字闺中呢,”
“你小子,这些小道消息知道的倒是不少。”
福伯冷笑,“那翰文公府上的小姐,的确是一门心思都扑在咱们王爷身上,挖空了心思想要进咱们明王府,可是你没瞧见,咱们王爷压根儿就对她没意思么。”
若非是翰文公多次请奏让皇上赐婚,百里宸也不会被他给弄得心烦意乱,最后答应给他的女儿与百里珩指婚了。
毕竟百里珩也不是毛头小子了,也到了该成家的年纪。
他这个做兄长的,无论如何也该为自己的弟弟着想。
哪知,赐婚的圣旨刚宣读下去,百里珩就冲进宫里,险些把百里宸给胖揍了一顿。
百里宸无奈之下只得收回圣旨,取消了这门婚事。
也正是因为此事,那翰文公府的小姐颜面尽失,到现在也还没有嫁出去,成了京城的一大笑话。
也不是说她嫁不出去,毕竟那位娇滴滴的小姐模样儿也算标致,父亲又是翰文公,这样的身份地位,倒也有不少说亲的人上门。
可是,一来她心里只有百里珩,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,哪怕是出了这档子事情颜面尽失;
二来,她又哪里看得上其他的公子哥。
在京城,百里珩可算是一等一的男儿了。
在所有姑娘们的心里,哪怕是已经嫁了人的女子,也都认为此生若是能嫁给百里珩,即使是给他做妾室,那么此生也就不算白活一世了……
可惜的是,王公贵族家的小姐,平日里只敢将爱慕藏在心里,不敢去惹了百里珩不快。
普通人家的姑娘们,就更是不敢肖像染指这样的男人了。
因此,在大家心里,百里珩一直都是“单身贵族”,这样的男人只可远观而不可染指。
福伯突然说他们已经有了王妃,这样爆炸性的、惊悚的消息瞬间在明王府传遍,大家都错愕不已。
原以为福伯定是说笑,可瞧着这几日福伯雷厉风行的行动,焕然一新的明王府……大家便知道,一大把年纪的福伯,是绝对不会拿这事儿来说笑的。
福伯自认自己立了一大功,只等着百里珩与陈欢喜回明王府后,肯定会好好的夸奖他一番。
可凌风一进门,看到整个王府都是一片鲜艳的红色后……
“天啦这是发生了什么?!”
凌风直呼辣眼睛。
原本清雅的明王府,短短几日不见,就被福伯搞成了“怡红院”似的。
“怎么了?这颜色多好看!”
对于凌风的反应,福伯显然不是很满意,气得小胡须一颤一颤的,“你这个臭小子!这可是我花了不少心思,才将咱们王府改造成这样的。”
“那女孩子家不是都喜欢花啊朵的?还有,咱王府之前那颜色太暗沉了,女孩子都不会喜欢的。”
福伯一副“过来人”的模样,更是让凌风头疼。
若是百里珩看到眼前这一切,怕是要提刀将福伯劈成两半吧?!
“福伯,我给你提提意见吧。”
凌风清了清嗓子,“若是王妃娘娘看到这一切,怕是对咱们王爷有什么误会。”
我的妈啊,这样直男癌的审美观……简直不符合福伯平日里老妈子似的形象!
而且,作为超级直男的凌风,都不会喜欢这样的风格好不好!
“那个,所有的漆,还是换成从前的,不必如此鲜艳招摇。”
“这花瓶这么大,简直像是个大缸一样!还有这上面花里胡哨的……将这几只大花瓶都搬走,摆上一副清雅一点的屏风就是。”
看着面前几只大花瓶,都与自己胸口齐平了,凌风眉头皱的更紧了。
福伯弱弱的发表自己的意见,“这哪里不好看了?显得多贵气!还有这上面的花样儿,那可是百花争艳,多好看!”
“墙上挂着的这几幅画,颜色太艳了,换掉。”
凌风看了看满墙挂着的五颜六色的画像,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着。
福伯继续“抗议”,“这可是真迹啊!我可是把咱们库房里所有的真迹都拿出来挂在这里了。”
听到这话,凌风回头看了一眼福伯,无力的说道,“难不成,咱们王爷之前收藏的那些字画都被人给偷了么?”
这些五颜六色的画像,分明是福伯自个儿收藏的好不好。
“自然不会有人偷走的!谁敢来咱们王府偷东西啊,那不是不想活了么……不过,我是觉得王爷收藏的那些真迹也太素了些,所以才换上这些么。”
福伯委屈巴巴的解释道。
果然,老年人的世界,他们这些年轻人是不会懂的。
“素”与“俗”,那可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好不好!
“还有,你这满园子的牡丹是什么情况?”
凌风指着满园迎风飘荡的牡丹,满头大汗的说道,“咱们王妃娘娘喜欢玫瑰、百合、青竹,全部都换掉。”
“还有,这挂满了王府的红灯笼又是怎么回事?不知道的人,还以为咱们王府是要办什么喜事呢!”
“王妃娘娘就要回府了,还怀着小世子呢,可不是喜事么。”
见自己所有的心血都被凌风给否定了,福伯不高兴的嘟囔道。
若是陈欢喜听到这话,怕是也要满头大汗。
如今才得知怀孕的事儿呢,怎么到了福伯嘴里,就已经确定是小世子了?
“福伯,我可告诉你吧,就目前得情况而言,咱们的王妃娘娘是暂时不会搬回来的,所以趁着还有时间,你赶紧将我给你说的那些都去做了,否则可就晚了。”
跟在陈欢喜与百里珩身边这么久,凌风自然也了解了陈欢喜的喜好。
她与百里珩的喜好一致,都喜欢清雅的类型。
而福伯这摆明是与清雅毫不沾边,甚至还截然相反的风格……陈欢喜会喜欢才怪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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